不少业主会有这样的困惑诚信配资,自己买的房子一直空着没住,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?
其实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问题,《民法典》早已给出明确答案,权胜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一次性弄明白!
一、没入住也要交,物业费是公共账
很多业主觉得没享受到服务就不该交钱,但物业费的性质其实是公共维护基金。
物业管理的核心是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从日常的楼道保洁、绿化修剪、安保巡逻,到电梯维护、消防设施检修、公共水管养护,这些服务保障的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。哪怕你家房门紧锁,小区的公共设施仍在运转,环境卫生仍需维持,这些支出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。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句就亮明态度: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只要物业公司按合同提供了服务,业主就不能以没住过没用到为由拒交。
二、这几种情况诚信配资,可拒交或由他人承担
当然,法律也明确了业主的抗辩权,权胜小编提醒,以下三种例外情形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:
1.未交房空置房,开发商缴物业费
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、开发商延期交房等原因,房子还没交到业主手上,这段时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。毕竟此时业主尚未成为实际权利人,物业服务的受益方是开发商。
2.物业失职,全体业主可拒交(需留证据)
若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义务,比如承诺的安保不到位导致小区频发失窃、公共设施损坏长期不维修等,全体业主可集体拒交物业费。但要注意需保留物业公司失职的证据(如照片、维修记录、沟通记录等),单个业主不能以自己觉得服务不好为由拒交。
3.物业乱收费,超额部分可拒付
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(比如额外收电梯损耗费)、扩大收费范围(把公共区域收益纳入物业费)或提高收费标准,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超额部分,还可向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
三、物业催费,不能断水断电
万一业主逾期未交物业费,物业公司可以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到期仍不支付的,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。但《民法典》明确禁止物业公司以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的方式催交物业费这些基本生活保障与物业费纠纷无关,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切断。
权利义务要分清
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,它保障的是小区整体的居住品质;但业主也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履职,对违规收费、失职行为说不。
遇到物业纠纷时,保留合同、缴费记录、沟通凭证等证据,既能维护自身权益,也能让维权更有底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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